电子信息(085400)(软件工程)
2021/10/15 | 作者: | 15次浏览 | 分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

一、专业简介

 

电子信息(软件工程)依托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的软件工程一级学科,该学科于2018年获得博士点授予权,是广西一流学科。近年来,学院在学术研究和校企联合两方面著有成效,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包括3名国家级人才、“2名广西“八桂学者”、 1名“广西优秀专家”等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拥有广西多源信息挖掘与安全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八桂学者”创新平台、1个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高水平的创新科研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作为培养工程型、应用型人才的专业,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坚持专兼结合、校企结合、学科型人才与工程型人才结合,已经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软件工程是一门研究用工程化方法构建和维护有效的、实用的和高质量的软件的学科,涉及到程序设计语言、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系统平台、标准、设计模式等方面。本专业培养研究生全面地掌握软件工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技能,注重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使学生能够成为在数据处理相关领域从事软硬件设计与开发的高级软件工程技术人才,能够在软件工程及相关领域从事软件设计、管理和研发工作,成为实用型、复合型的软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培养目标

 

软件工程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需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对软件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软件理论和软件工程专业基础知识,并且具有良好的软件设计与实现能力、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良好的交流与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参与国际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计算机软件专业人才。培养适应国家建设需要的、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软件工程的研究和应用人才,通过硕士阶段的学习,较全面地掌握软件工程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相关领域的研究动态,能胜任在某一软件工程领域内从事教学、科研与开发工作。

 

 

三、研究方向

 

软件工程领域硕士应当有较宽的培养方向,包括软件开发方法与软件项目管理、数据挖掘与智能软件、可信软件与分布式系统安全、图像图形应用技术、嵌入式软件及应用、物联网技术及应用、人机交互与自然语言处理等方向。还可以根据政府机关、企业和市场的需求,培养软件工程相关领域或交叉领域的高级人才。具体方向如下:

  1. 软件开发方法与软件项目管理;

  2. 数据挖掘与智能软件;

  3. 可信软件与分布式系统安全;

  4. 图像图形应用技术;

  5. 嵌入式软件技术与应用;

  6. 物联网技术及应用;

  7. 人机交互。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包括休学时间)。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1.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在一年内完成(理论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要结合专业实践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2. 采用系统的理论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工程实践要求学生直接参与企业或工程项目的实际开发,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在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3.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4.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

     

     

    六、培养流程与要求

     

    1.制定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的安排,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开展相关的各种学习活动。

    2.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初举行学位论文开题活动。在开题之前,硕士研究生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撰写好开题报告。选题注重体现本学科的先进性和前沿性,力求与国家、省(自治区)的重大研究项目挂钩,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项目接轨。开题后,硕士研究生要及时完成《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登记表》,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3.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及专业水平(包括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及科研能力)。经考核确认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研究生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学习成绩较差及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的,考核小组要责成学科小组与导师制定改进措施;如认为其学习成绩太差及明显不能完成学位论文者,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考核小组可做出终止学习的结论,作肄业处理。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列出时间、具体组织形式等)

    硕士研究生在第五学期中(11月底)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采取导师组集体审核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要向导师组书面汇报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资料的收集与处理情况、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写好的学位论文内容、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策略等。在书面汇报时,硕士研究生要同时提供各种支撑材料,如已经完成了调查工作的调查问卷、观察与调查记录、文献材料与研读笔记等。

    5.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毕业资格审核、学位申请条件审核、预答辩、正式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第六学期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学位申请条件审核、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预答辩、正式答辩等工作。其中,3月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的审核(预答辩)工作,4月完成学位论文盲审、毕业资格审核、学位申请条件审核等工作,5月底6月初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硕士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符合要求的课程成绩,完成相关的学习活动,达到本学科规定的科研要求,才具有毕业资格;硕士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外语成绩和科研成果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学位论文通过盲审,才具有申请学位的条件。预答辩工作由学院学术或学位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对于不合格的研究生,严格实行推迟毕业或淘汰制度。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一周内将学位论文初稿送达预答辩专家。预答辩时间每人应不少于30分钟。

    6.学位论文盲审方式

    达到学院规定的本学科的科研要求(见下面第十条“毕业和学位要求”)的学位论文,采用学院送审模式;未达到学院规定的本学科的科研要求的学位论文,则送教育部论文盲审系统进行审查。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分布

     

    1.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共分为6类:(1)公共必修课;(2)公共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程(必修);(4)专业方向课(必修);(5)专业选修课,(6)其他培养环节。

    2.学分分布

    (1)公共必修课(8学分):共4门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理科类),18学时,1学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开课时间为第一学期,采取讲授和专题讲座的授课形式。

    ‚外国语课(4学分)

    外国语课开课时间为第一学年。外国语课实行免修制,符合我校外语免修条件的可申请免修。

    ③工程伦理课(1学分)

    工程伦理开课时间为第二学期,18学时,1学分。

    (2)专业基础课程(18-30学分)

        专业基础课程按一级学科设置,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其中专业方向课是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学科特点开设课程。要求硕士研究生选择3门以上(含3门)专业基础课和3门以上(含3门,其中论文选读必选)专业方向课作为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学分不少于18学分。

    (3)非学位课程(6学分)

    ①公共选修课(2-4分)

    公共选修课为任选课程,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开设,根据规定和研究生的共同需求,开设人文素养、就业指导、职业生涯三门选修课程,共2学分。

    ②专业选修课(4分)

    专业选修课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开设的课程。不少于2门,每门课2学分。硕士研究生至少要选择2门作为必修,也可以选择一级学科下其他研究方向的专业方向课作为专业选修课程。

(5)其他培养环节(9学分)

①学术活动为1学分,

②实践环节为8学分。

    3.补修课:跨专业生源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1-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补修课程不列入培养方案,列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只计成绩,不计学分。具体课程设置、选修方式与考核由学院确定。

 

八、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记1学分。硕士研究生必须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没有学术活动学分的研究生,不能毕业。学术活动包括听取学术报告、阅读教育文献、开展学术沙龙活动等。作为学术活动考核的依据,学生必须上交如下材料:1-4学期,学生平均每学期至少要听3场次学术报告并上交学术报告登记表,到第4学期末上交12场次学术报告登记表;研究生办公室在第5学期组织导师对研究生上交的材料进行评定,材料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给予1学分;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在第5-6学期补足;否则不给予学分。

 

 

九、实践环节

 

实践活动是锻炼研究生运用专业知识能力的重要环节。研究生要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活动。硕士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包括专业实践与社会实践。其中,专业实践计8学分,社会实践不计学分。

 

 

十、毕业和学位要求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课程学分、其他培养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成绩在60分以上,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论文成绩在70分以上,在读期间内满足以三个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或通讯作者单位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我校为第一权利人受理1项发明专利或者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3)获得软件著作权授权1项,要求著作权人必须包含广西师范大学,且除广西师范大学和导师外,学生排名第一。若未达到上述要求,则学位论文必须通过教育部盲审系统审核。并按照《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相应专业学位。

 

十一、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硕士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研究生要按时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活动,完成《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登记表》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研究生要按照选题设计方案,及时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在正式答辩前需进行预答辩或校内导师互评。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组织程序进行。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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