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083500)
2021/10/15 | 作者: | 11次浏览 | 分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

一、专业简介

 

本学科依托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一级学科2018年获得博士点授予权,是广西一流学科。拥有包括国家级人才3名、广西“八桂学者”2名等多名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拥有广西多源信息挖掘与安全重点实验室,广西“八桂学者”创新平台2个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1个,以及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等多个高水平的创新科研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

软件工程是一门研究用工程化方法构建和维护有效的、实用的和高质量的软件的学科,涉及到程序设计语言、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系统平台、标准、设计模式等方面。本专业培养研究生全面地掌握软件工程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注重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应用能力,使学生能够在软件工程及相关领域从事软件设计、管理和研发工作,成为复合型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培养目标

 

软件工程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需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对软件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的实用型、复合型的软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适应国家建设需要的、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软件工程研究和应用人才,通过硕士阶段的学习,较全面地掌握软件工程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相关领域的研究动态,能胜任在某一软件工程领域内从事教学、科研与开发工作。

 

三、研究方向

 

软件工程领域硕士应当有较宽的培养方向,包括软件开发理论与技术、大数据处理和云计算、可信软件与系统安全、物联网技术及应用、图像处理与信息识别技术等方向。还可以根据政府机关、企业和市场的需求,培养软件工程相关领域或交叉领域的高级人才。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方向课程

1

软件开发理论与技术

主要研究软件需求工程,软件体系架构及软件测试理论、方法及技术,关键领域软件形式化方法与可靠性验证等,并将这些研究应用于智慧城市与交通、环保、电信等领域,对软件工程实践具有理论指导意义,也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高级软件工程、形式化理论

2

大数据挖掘和机器学习

研究社会网络、排名推荐系统、商业智能、媒体分析检索系统、web挖掘与搜索、生物信息、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发现及软件实现技术、数据挖掘等。

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数据库专题

3

可信软件与分布式系统安全

本方向主要围绕建立可信软件的构造方法以及安全计算环境的保障体系开展研究,主要解决网络软件的可信建模与验证、云计算及分布式系统的安全体系等基础性理论与技术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保障日益复杂的、数据密集的应用系统的安全性具有关键性意义。

高级计算机网络、网络信息安全、计算复杂性

4

物联网技术及应用

研究物联网体系结构基础理论及其组网技术;多源异构数据融合与数据管理技术;物联网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物联网软件开发、测试与评价技术;物联网中间件技术;工业生产过程实时监测与控制理论及其应用。

物联网技术、高级计算机网络

5

图像处理与信息识别技术

研究图像内容安全的理论和技术、图像信息隐藏、图像检索、图像场景分类、地理信息系统、生物信息识别和虚拟现实技术等,并将这些研究应用于数字媒体认证与保护、隐蔽通信、虚拟展示等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意义。

数字图像处理、算法设计与分析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包括休学时间)。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1.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指导方式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鼓励和发挥硕士研究生本人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硕士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为主或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并重,并鼓励硕士研究生参与本科生的助教和助管,参与导师科研课题的助研工作。

3.硕士研究生的教学方式采取讲授与讨论相结合、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和教学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4.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注重因材施教。

5.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

 

六、培养流程与要求

 

1.制定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的安排,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开展相关的各种学习活动。

2.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初举行学位论文开题活动。在开题之前,硕士研究生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撰写好开题报告。选题注重体现本学科的先进性和前沿性,力求与国家、省(自治区)的重大研究项目挂钩,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项目接轨。开题后,硕士研究生要及时完成《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登记表》,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3.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及专业水平(包括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及科研能力)。经考核确认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研究生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学习成绩较差及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的,考核小组要责成学科小组与导师制定改进措施;如认为其学习成绩太差及明显不能完成学位论文者,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考核小组可做出终止学习的结论,作肄业处理。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列出时间、具体组织形式等)

硕士研究生在第五学期中(11月底)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采取导师组集体审核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要向导师组书面汇报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资料的收集与处理情况、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写好的学位论文内容、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策略等。在书面汇报时,硕士研究生要同时提供各种支撑材料,如已经完成了调查工作的调查问卷、观察与调查记录、文献材料与研读笔记等。

5.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毕业资格审核、学位申请条件审核、预答辩、正式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第六学期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学位申请条件审核、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预答辩、正式答辩等工作。其中,3月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的审核(预答辩)工作,4月完成学位论文盲审、毕业资格审核、学位申请条件审核等工作,5月底6月初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硕士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符合要求的课程成绩,完成相关的学习活动,才具有毕业资格;硕士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外语成绩和科研成果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学位论文通过盲审,才具有申请学位的条件。预答辩工作由学院学术或学位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对于不合格的研究生,严格实行推迟毕业或淘汰制度。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一周内将学位论文初稿送达预答辩专家。预答辩时间每人应不少于30分钟。

6.学位论文盲审方式

达到学院规定的本学科的科研要求(见下面第十条“毕业和学位要求”)的学位论文,采用学院送审模式;未达到学院规定的本学科的科研要求的学位论文,则送教育部论文盲审系统进行审查。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分布

 

1.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共分为6类:(1)公共必修课;(2)公共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4)专业方向课(必修);(5)专业选修课,(6)其他培养环节。

2.学分分布

(1)公共必修课(7学分):共4门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理科类),18学时,1学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开课时间为第一学期,采取讲授和专题讲座的授课形式。

‚外国语课4学分。

外国语课开课时间为第一学年。外国语课实行免修制,符合我校外语免修条件的可申请免修。

(2)专业基础课(9-12学分)

    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设置。硕士研究生要求选择3门以上(含3门)专业基础课作为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学分不少于9学分。

  1. 专业方向课(6-10学分,必修):

         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学科特点开设课程。硕士研究生要选择3门以上(含3门)专业方向课作为必修课程。

    (4)非学位课程(6学分)

    ①公共选修课(2-4分)

    公共选修课为任选课程,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开设,根据规定和研究生的共同需求,开设人文素养、就业指导、职业生涯三门选修课程,共2学分。

    两门选修课程,每门课程为1学分。

    ②专业选修课(4分)

    专业选修课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开设的课程。不少于2门,每门课2学分。硕士研究生至少要选择1门作为必修,也可以选择一级学科下其他研究方向的专业方向课作为专业选修课程。

(5)其他培养环节(3学分)

①学术活动为1学分,

②实践环节为2学分。

    3.补修课:跨专业生源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1-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补修课程不列入培养方案,列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只计成绩,不计学分。具体课程设置、选修方式与考核由学院确定。

 

八、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记1学分。硕士研究生必须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没有学术活动学分的研究生,不能毕业。学术活动包括听取学术报告、阅读教育文献、开展学术沙龙活动等。作为学术活动考核的依据,学生必须上交如下材料:1-4学期,学生平均每学期至少要听5场次学术报告并上交学术报告登记表,到第4学期末上交12场次学术报告登记表;研究生办公室在第5学期组织导师对研究生上交的材料进行评定,材料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给予1学分;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在第5-6学期补足;否则不给予学分。

 

九、实践环节

 

实践活动是锻炼研究生运用专业知识能力的重要环节。研究生要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活动。硕士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包括专业实践与社会实践。其中,专业实践计2学分,社会实践不计学分。

 

 

 

十、毕业和学位要求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课程学分、其他培养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成绩在60分以上,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论文成绩在70分以上,且在读期间内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或通讯作者单位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受理1项我校为第一权利人的发明专利。若未达到上述要求,则学位论文必须通过教育部盲审系统审核。并按照《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相应专业学位。

 

十一、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硕士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研究生要按时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活动,完成《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登记表》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研究生要按照选题设计方案,及时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在正式答辩前需进行预答辩或校内导师互评。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组织程序进行。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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