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2020/09/24 | 作者: | 1042次浏览 | 分类: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

各位师生:

        现将《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公布如下,请参照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2020年9月24日

  

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2021年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规定,并结合我院本科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毕业班的辅导员以及相关招生专业导师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和考评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如下:

        组长:李先贤 韦学韬

        成员:李  智 吴璟莉 唐振军 贾越峰 闻炳海 李志欣 张灿龙 韩明威 曾里 孙容海 刘红翼

领导小组下设

1.推免生考评专家组,组长由李先贤担任,成员有韦学韬、李智、吴璟莉、     唐振军、闻炳海、张灿龙、李志欣,负责推荐考评环节工作。

2.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智兼任,成员有吴璟莉、贾越峰、韩明威、曾里,负责推免基本资格审定及其他业务工作。

3.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组,组长由贾越峰兼任,组员有胡建华、孙容海、刘红翼,负责全程进行监督。

二、推免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1.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人须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心健康,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推免项目及名额安排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5名。

2.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专项推免生,5名。

        上述推免名额如有变化,以学校下文为准。

三、推荐考评

(一)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

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必修课无补考记录。所有修读课程中,同一课程在正常考试和重修考试中都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可以选用最好成绩计算排名。

2.外语要求: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者,同等条件,优先予以推荐。

(二)申报

1.本学院各专业学生符合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者,可不受专业限制,在我院设定的2个推免项目中自主选择1个项目申请推荐考评,申请项目类别的志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2.破格条件: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如挑战杯、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等,及经本学院专家组认定的计算机类及相关学科竞赛,下同)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在校期间在国内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者,其必修课不及格科目不超过2门,可不受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1限制,进入我院各推免项目的推荐考评。

(三)考评人选

        在申请人填报志愿的基础上,我院分推免项目类别,按推免指标1:1.5的比例(名额四舍五入),根据申请人的学分绩点排名(如排名并列,则参考外语成绩),确定入围推荐考评的人选。

        破格进入推荐考评的名额不受1:1.5比例限制。

(四)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由思政考评和专业考评组成。

1.思政考评。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诚信申报、有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有无任何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等方面的考评,考评不作量化、不计成绩,但考评结果不合格者将实行一票否决,由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录取资格。

2.专业考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项目、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专项推免项目的专业考评由三个部分组成:

(1)课程考评(占比40%,满分40分。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己修读课程学习成绩积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4。学生课程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出具。

(2)面试考评(占比40%,满分40分。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将以机试和面试的方式组织推免考评,暂定机试时间安排在9月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机试、面试各占20分)。考评小组对考生合议打分、写出评语。

(3)科研创新考评(占比20%,满分20分。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科研创新考评从学科竞赛、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四个类别进行考评。

A.学科竞赛(满分6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及经本学院专家组认定的国家级计算机类及相关学科专业竞赛单项二等奖及以上1项,加6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及经本学院专家组认定的国家级计算机类及相关学科专业竞赛三等奖1项,加4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省级科技创新及经本学院专家组认定的计算机类及相关学科专业竞赛一等奖1项,加4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省级的科技创新及经本学院专家组认定的省级计算机类及相关学科专业竞赛单项二等奖及1项,加2分。

B.学术论文(满分6分)

       在本学科EI或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后退还原件,下同)1篇,加6分;

       在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学术论文(第一作者)1篇,加4分;

       在校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含内部刊物和增刊)发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学术论文(第一作者)1篇,加2分。

C.发明专利(满分6分)

       授权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加6分;

       有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加2分。

D.软件著作权(满分2分)

        软件著作权1项(除广西师范大学外的第一著作权人),加2分。

E.上述四个类别中,若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只记最高级别加分,不同项目加分可以累加;上述专利权人必须是广西师范大学,软件著作权必须包括广西师范大学;如获奖非个人赛而是团队赛,则加分值等于该项目类别所属分值除以团队人员总数。

(五)排名

1.申请人按项目分类、以专业考评总成绩进行排名。

2.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同等学业条件下排名优先。

四、推荐审核

       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的专业考评成绩和思政考评情况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填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接收与录取

(一)复试对象

1.推荐到我院的推免生,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开展的复试。复试情况经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再送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2.推荐到外单位的推免生必须通过招生单位的复试,通过复试后方能获得推免资格。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参照学校有关要求另行制定,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经本校或校外单位同意接收后,不能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参加公务员报名考试,不列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派遣计划。

(四)应届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管理与监督

        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及入学前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i.gxnu.edu.cn

        考生申诉渠道:jxjw@mailbox.gxnu.edu.cn,电话:0773——3560732。

七、本办法由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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