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信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布置及相关规定的通知
2018/06/29 | 作者:本站 | 151次浏览 | 分类: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

关于计信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布置及相关规定的通知


各位同学:                           

现将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布置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整个过程

1、尊重指导教师、积极主动地与指导老师联系

不能绕过指导老师做事、主动与导师联系,向导师汇报工作(即使老师没有回复也要按时汇报),勤汇报、多请教。

2、端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态度

毕业设计是有一定难度的,要有专业探索精神,有求学精神,攻坚克难精神,独立完成工作。

特别注意:毕业论文写作要遵守学术规范、学术道德,不能抄袭和剽窃论文,不能在网上买论文和买代码。一经发现,记为0分。

3、多渠道接收通知

学院网站发布相应通知,同时经过学习委员进行信息传达。务必多渠道接收通知,不要错过任一环节的相关信息。认真理解通知内容,特别是相关环节的提交时间,要以指导老师规定的为准。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大致安排

  1、每个指导老师的学生选一名组长,报给学习委员,学习委员交到教秘处备案。

学习委员负责协助教学秘书做好过程管理和过程监控工作,做好教学秘书与各组组长间的桥梁作用。各组组长负责监管本组组员的毕业设计工作,做好学习委员与组员间的桥梁作用。每个组员每周向组长汇报本周工作情况,组长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负责与指导老师联系面授指导等事宜。

  2、201812月底完成毕业设计工作,各组长与指导老师联系,确定演示毕业设计工作的时间和方式,向指导老师呈交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对设计工作给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由指导老师以成绩表的形式上报教学秘书存档。12月底毕业设计工作“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论文查重、评阅、答辩等后续。

  3、20194月上旬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写作工作,4月中旬完成论文终稿,由指导老师在指定时间前发给教学办,参加第一次查重,第一次查重通过的论文(重复率20%以下以及20-30%的论文),由指导老师和评阅人写论文评阅表,结果为“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答辩”的同学可以参加第一次论文答辩。

三、特别说明。

1、关于二次查重的说明:一次查重率在30%-50%之间的论文参加二次查重,除此其他论文不能参加二次查重。二次查重率低于20%视为“通过”。

2、关于二次评阅的说明:二次查重率低于20%的论文、一次评阅结果为“修改后重审”的论文,除此其他论文不能参加二次评阅。二次评阅结果为“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答辩”的论文视为“通过”。

3、关于二次答辩的说明:一辩“不通过”、一辩“推优”以及二次评阅“通过”的论文,可以参加二次答辩。

4、相应环节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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