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复试组织
1、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术委员会委员、纪委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成立由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含3人),同时配备1名工作人员担任复试小组秘书,做好记录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
2、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办法
1、复试的形式: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内容:各专业笔试科目参见《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英语口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打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复试总分=复试笔试成绩×30%+英语口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4、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最终综合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占50% 与 复试成绩占50%的总和进行排名录取。
初试总分 复试总分
综合分= -------------- × 50 + ---------- × 50
500 100
5、根据拟录取成绩的高低,列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和名次,报送研究生学院公布。
三、 本规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