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1
关于组织2016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95号)文件精神,2016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大创项目内容

(一)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的参与人为各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允许学生跨校组建团队,在我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学生。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项目指导老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鼓励教学科研能力强、科技成果突出、有创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参与指导工作,鼓励青年教师在项目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参与指导,鼓励聘请企业导师依托大创项目指导学生进行创业训练和实践。

3.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按照我校大创项目验收工作安排,项目结题时间为每年的5月。

4.重点支持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对前期研究成果获得过学校“创新杯”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5.  创业实践项目必须明确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申请材料中必须有详细的产品或服务介绍,若为产品类成果,需提供实物或清晰、全面的图片。创业实践项目的实施过程情况是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后,必须进行详细的创业过程记录,所有创业实践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包括图片、教师指导日志、调查问卷、调研报告、与企事业单位的交流记录、合作协议等)都是项目检查和验收的必备材料。

6.  已获其他类别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不得申报大创项目。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学院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领导、项目申报评审、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工作,收集整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图片文字资料,总结工作经验。

(二)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三)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本学院的申请项目进行差额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以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等。评审应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由学院专家委员会决定是否推荐至学校进行评审,并对通过学院评审的项目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由项目组修正后再次提交项目申请书。

(四)学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另行通知进行项目网络申报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为确保项目质量,大创项目实行差额评选方式。根据各学院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中职升本)人数确定各学院推荐项目数的下限,多报不限,具体限额见附件5。各学院需在满足限额的前提下按质按量完成推荐工作,未完成项目推荐任务的单位将直接缩减下一年度推荐项目的限额。

(二)各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行确定各类项目的比例。2016年度我校计划支持的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4项,有师范专业的学院申报有师范特色的项目(包括教育调研、教法研究等类别的项目)不得少于2项。

(三)本次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推荐工作同时进行,国家级大创项目从自治区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各学院推荐的国家级大创项目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推荐项目总数的30%。自治区级大创项目资助额度为平均一个项目0.6万元,国家级项目资助额度为平均一个项目1万元,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各学院应合理控制推荐项目的经费预算,平衡本学院的推荐项目经费预算额度。

(四)为增加立项项目,扩大参与大创项目的学生覆盖面,对未获资助、学院自筹资助经费达到0.6万元的项目,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批,可由学校上报教育厅申请认定为自治区级大创项目。

(五)为确保大创项目研究质量,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各级重点实验室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

(六)各学院应在3月30日前完成本学院的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确定推荐至学校的训练计划项目,推荐项目按照学院评审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后,填写电子版《项目一览表》(附件2)、《项目指导教师一览表》(附件3)和《项目参与学生信息表》(附件4),连同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5821127,电子邮箱:yingyongban@gxnu.edu.cn



附件1: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项目一览表

附件3:项目指导教师一览表

附件4:项目参与学生信息表

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限额

 

 

通知原文:关于组织2016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