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师政教学〔2007〕3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和我校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的审定、开题指导、时间安排、指导教师及评阅人的配备、过程检查、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上报有关材料等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二、时间安排
(一)2015年11月上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工作,并向学生公布。
(二)2015年11月中旬完成学生选题与指导教师的配备工作,并由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三)2015年12月中旬举行开题报告。
(四)2016年3月上旬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五)2016年5月上旬完成论文答辩及成绩上报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紧密结合本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发展实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严格控制与往年的重复率。若课题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完成,须经指导教师提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且每位学生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一)指导教师应由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原则上理工类专业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数不能超过6篇,人文社科类专业不能超过8篇。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指导学生选题、撰写开题报告;指导学生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写作提纲;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评阅论文,写出评语;参加论文答辩工作。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
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师政教学[2007]34号)的有关规定。
六、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要求
(一)封面:封面要使用学校统一格式。
(二)目录:“目录”两字黑体小二号、居中,“目录”两字间空四格、与正文空一行。各部分名为宋体小四号字,各小部分名间有缩进,正文大纲级别以及目录格式(以文科为例)如下:
一、XXXXX…………… 1
二、XXXXX…………… 2
(一)XXXXX……… 3
(二)XXXXX……… 5 (注:XXXXX表示文字,尾部数字为目录索引页目)
(三)题目:题目要对论文的内容有高度的概括性,简明、易读,字数应在20个字以内,论文题目用黑体三号字。
(四)署名:论文署名的顺序为:专业 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老师姓名,用宋体小四号字。可用以下表示:
专业:XXXXX 学号:XXXXX 学生姓名:XXXXX 指导老师姓名:XXXX
(五)内容摘要:中文内容摘要应简要说明毕业论文(设计)所研究的内容、目的、实验方法、主要成果和特色,一般为200-300字,用宋体小四号字,其中“内容摘要”四个字加粗。
(六)关键词:一般为3-6个,用分号隔开,用宋体小四号字,其中“关键词”三个字加粗。
(七)正文:正文要符合一般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具体可以参照《广西师范大学学报》,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字数一般要求为:理工科不得少于6000字,文科不得少于8000字(其中外语类专业论文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
毕业论文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涉及到他人的观点、统计数据或计算公式的要注明出处(引注),涉及计算内容的数据要求准确。标题序号从大到小的顺序文科为:“一、”“(一)” “1.” “(1)” “①”……。 理工科为:“1”“1.1”“1.1.1” ……。
(八)注释: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按学术论文规范注明出处,注序要与文中提及的序号一致。注释方法参见参考文献。
(九)参考文献:论文后要标注参考文献和附录,参考文献按照附件1《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排列。
(十)图表、附注、公式:图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用宋体五号字。论文中的公式编号,用圆括弧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
(十一)英文说明:正文后附英文标题、作者姓名、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标题用Times New Roman 三号字体,居中加粗;Abstract,Key words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体,顶行排列。
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
(一)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与推荐工作,为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提供基础材料。
(二)各学院对专业答辩小组评定成绩达到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可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论文总数的15%。
八、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或剽窃行为检测办法
学校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办法如下:
(一)检测对象
1.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拟参加答辩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学生答辩完成后学校随机抽查送外校盲评的100篇论文。
(二)检测时间和检测方式
九、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处理办法
依据检测报告文字复制比(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用英文字母R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如下:
(一)R≤20%,视为通过检测,但仍视情况进行修改再参加答辩。
(二)20%<R≤30%,疑似有抄袭行为,由学院通知本人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后方可参加答辩,但建议总评成绩不超过良好等级。
(三)30%<R<50%,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延迟答辩,经至少两周时间修改后,由学生提出复检申请,填写《毕业论文复检申请表》,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由学院提交到教务处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0%以下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二次答辩,但建议总评成绩不超过中等等级。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延迟毕业。
(四)R≥50%,疑似严重抄袭,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延迟毕业。
(五)学校随机抽查送外校专家盲评的100篇论文,若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则请学院组织专家对论文抄袭情况进行鉴定,论文被认定为抄袭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零分,延迟毕业。
(六)延迟毕业达到最高修业年限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七)对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责任认定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执行。
十、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要求
(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过程管理手册由各学院自行保存。
(二)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和文稿的封面由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统一发放。
(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请各学院交档案管保存。
十一、毕业论文(设计)上报材料要求
(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过程管理手册的电子文档由学院集中收齐后制成光盘,交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存档。
(二)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报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分析、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设想等。
(三)各学院务必在2016年5月20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四)各学院务必在2016年6月20日之前上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表、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报表、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以及推荐的校级优秀论文。上述材料须报送经学院盖章的打印稿及电子文档至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
十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管理
发放至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只能用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必要开支,如:上机、实验、调研、收集资料、复印、打印、装订和答辩等,不得挪为它用。
十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各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及上交相关材料。
(三)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jwcsxb@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
联系人:邵华
联系电话:5846303
附件:附件1: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年10月27日